手把手教你如何计算债务利息
来源:王晓颖律师
发布时间:2018-04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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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条
本人(借款人)XX今借到(出借人)XXX人民币 元(大写), (小写)。
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,共 月,利率为年
%(借款利息每 个月支付一次)。
借款人(签字按手印) 身份证号码:
担保人(签字按手印) 身份证号码:
注意点:
1、借款用途需合法,防止因用途非法归于无效
2、根据“共债共签”原则,借款人配偶需在借款人处签名。
3、借期内的利息
(1)双方约定利息
0——24% 受法律保护
24%——36% 中立+不保护
(借款人若自愿且已经支付,将来后悔,无法要求返还;
债务人未支付,出借人主张该部分利息,法院不予支持)
>36% 法律禁止
(2) 双方没有约定利息
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 法院不会支持
借款人自愿支付利息,若反悔,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要求出借人返还时:
≦36%的部分 法院不支持返还;
>36%的部分 法院支持返还
(3)双方约定不明
自然人约定不明 法院不支持借期内的利息
一方是非金融机构法人的 法院会结合借款合同内容,并根据当地或当时交易方式、交易习惯、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
4、逾期还款的利息
(1)约定有逾期利息的 不超过24%的部分,法院支持
(2)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 借期内和逾期都未约定,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
只约定了借期内的利息,参照借期内的利息计算逾期利息。
5、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
迟延履行债务利息=一般债务利息+加倍债务利息=借款本金*(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一般债务利息+0.0175%)*天数
以上内容由王晓颖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王晓颖律师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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